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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发布总河湖长令 强化河湖管护工作

时间:2020-03-16 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日前,青海发布2019年1号总河湖长令,全面深化河长制湖长制,坚决扛起保护“中华水塔”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河湖管护工作,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发源地,河流众多,被誉为“中华水塔”。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3518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共242个。   青海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堆、乱建、乱采的“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工作作为强化河湖管护的重要抓手,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遏制增量、削减存量的原则,年底前将基本实现河湖“四乱”问题全部销号清零,按期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为压实工作责任,青海要求各级总河湖长履行辖区河湖管护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密切关注、亲自过问、调度督导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各级责任河湖长要履行直接责任,依工作需求整合公安、检察、水利、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力量,合力攻坚、抓好落实。   此外,青海各地对照“一市(州)一单”问题清单,综合考虑防洪、生态安全和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科学论证、分类施策、逐条整改。省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还将随机组织开展暗查暗访,坚决杜绝不担当、不作为、被动应付现象发生,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管护目标,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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