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主页 > 环保新闻 >

济宁出台专项方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时间:2020-07-01 00:01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有效遏制济宁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降低VOCs排放总量,《济宁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日前已正式出台,济宁将强化重点时段(6-9月)臭氧生成的前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的污染管控,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济宁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主要目标:坚持精准施策和科学管控相结合、达标监管和帮扶指导相统一、资源节约和风险防控相协同,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领域,以工业园区、企业集群和重点企业为重点管控对象,强化源头、过程、末端全流程控制,大力推动低(无)VOCs原辅材料生产和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企业综合效益,切实加强VOCs污染控制,提升VOCs治理能力,实现VOCs和NOx排放量明显下降,有效遏制夏季O3污染。 

方案落实重点工作10大举措,具体如下:

一、严格行业准则。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严格控制VOCs新增污染物排放,新增VOCs排放量实行倍量削减,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提升VOCs集中排放工业区和传统产业聚集区产业准入标准,鼓励聘请行业专家团队制定小涂装、小印刷、小化工等传统产业聚集区整治提升标准。

二、大力推进源头代替。船舶涂料和地坪涂料生产、销售和使用应满足新颁布实施的国家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产品应满足《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要求。督促生产企业做好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用外墙、工业防护涂料等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生效前有序完成切换。把全面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

三、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督促相关企业参照《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点对点排查逸散点位收集情况及效果。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高效的收集方式。

四、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升废气收集率。推动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要通过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等方式加强监管。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涉VOCs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夏季错时作业,原则上6-9月每日10时-16时禁止生产作业,对采用先进治理技术、治理效果较好的企业,可免于错时作业。

五、深化园区和集群整治。6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完成涉VOCs工业园区、企业集群、重点管控企业排查,逐一建立管理台账。

六、强化机动车管控。以重型柴油货车为重点,全面抽查公交、环卫、客运、物流和港口、煤矿、矿山及各类工业企业等“用车大户”(自有或日用10辆以上重型柴油车),不定期入户检测尾气达标排放情况。对主城区出租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尾气符合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准许其正常运营;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交管部门不予车辆登记,审批部门不予发放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证。

七、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加大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重点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

八、强化监督帮扶。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结合排查工作,做好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督,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向企业宣传VOCs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树立减少VOCs排放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理念。

九、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大气VOCs组分观测,完善光化学监测网建设,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已开展VOCs监测的县(市、区),要进一步规范采样和监测方法,加强设备运维和数据质控,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靠。

十、加强面源污染管控。加大餐饮油烟治理、油烟排放检测等资金的投入力度,强化餐饮油烟先进治理技术及油烟净化设备提升,督促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定期提交餐饮油烟排放监测报告,并主动公示相关信息。

推荐文章
精彩图文
巴西潘塔纳尔的湿地保护神话 北极气候变暖极有可能改变生态系统 新疆绿色消费理念催热农家肥 丹顶鹤在盐城湿地有了安全的“家”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