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7 00:30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7月1日是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实施的首日,淄博市生态环境系统自即日起,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VOCS治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当天,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喷涂作业,且未安装、使用相关治理设施,依法对该涉事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金额13.25万元,成为新标准实施首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经统计,7月1日,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组43组,执法人员126人,对159家涉VOCS企业开展检查,发现问题88个,督促49家进行了整改。下一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执法检查与帮扶指导并重,认真落实《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有关标准、要求,上下联动、协同发力,下重手、出重拳,切实降低O3浓度,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