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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南区率先设立生态环境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

时间:2021-02-12 00:21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调整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通知》(青环委发〔2020〕6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职责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青南办字〔2020〕8号),市南区设立了生态环境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分别为资源节约、工业、公安、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资源、园林和林业、商务流通、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领域专业委员会。        

生态环境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发展改革局、公安市南分局、交警市南大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南分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牵头部门,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对应市级生态环境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下一步,各专业委员会将紧紧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核心,统筹协调行业监管职能,研究提出解决专业委员会监管行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对策及工作建议,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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