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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专项督导应急豁免企业

时间:2020-01-12 00:01 来源: 作者: 点击: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沈潜聊城报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纳入保障类清单的工业企业或重大工程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山东省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前印发紧急通知,决定由各县(市、区)及市属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对应急豁免企业和建设工程污染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督导行动。

聊城市要求,凡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A、B级企业,民生保障类企业,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必须做到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不得超出保障任务核定的生产量;凡列入外贸企业订单的上网公示企业,一律由商务部门负责核定相关企业外贸订单量,并将订单量提供生态环境部门进行现场核查,涉外贸企业不得超出外贸订单核定生产量;凡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的施工工程,由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相关建设施工项目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严格落实绿色施工,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列入应急豁免类的企业和建设项目,严禁使用国四及以下的重型柴油货车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区和施工现场必须严格落实相关扬尘防治措施。

在预警期间,凡无法做到以上要求的A、B级企业,以及民生保障类企业、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企业、外贸企业、省市重点项目的施工工程等,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格处罚,并移出豁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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