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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管控

时间:2022-12-14 10:55 来源: 作者: 点击:

◆周雁凌 季英德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山东省多措并举,先后出台了《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统一规范全省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建立健全“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加强重型柴油车排气污染管控,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山东省公路货运量大,柴油车保有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据《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1年)统计,柴油车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汽车排放总量的88.8%、99%以上。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6月16日正式实施了《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数据格式、统一传输频次,建设省市共有的监控平台,为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数据应用提供标准支撑。在此基础上,2022年11月,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创新建立“白名单”制度,优化完善“黑名单”制度,在开展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工作中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宋继宝对记者说:“《重型柴油车车载排放远程监控技术规范》主要适用于在用国五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车联网监控和国五、国六重型柴油车监控数据监控应用。通过利用数学分析模型,充分挖掘数据应用潜力,提出了重型柴油车在线判定条件、监控报警判定条件、氮氧化物监控判定条件等监控数据应用要求,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首个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地方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的实施有力支撑了在用国五重型柴油货车的联网与监控,提高了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实时监控数据的有效性,解决了其监控数据应用的难题,以高质量的远程监控数据倒逼重型柴油车氮氧化物达标排放。

宋继宝表示,《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型柴油车远程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白名单”“黑名单”制度,双管齐下推进远程监控系统发挥实效。在排放检验周期内,远程监控车辆联网正常且尾气稳定达标排放的将被纳入“白名单”管理。“白名单”车辆在定期排放检验环节可免上线检测,只需进行外观检验、车载诊断系统检查。远程监控车辆出现车载终端拆除预警、尾气排放值监控报警或监控数据与实车数据不符等任一情形的,将纳入“黑名单”管理,在日常检查中予以重点关注。通过实施“线上监控”减少“线下干扰”,不仅提高了移动源排气污染监管成效,也有利于“保通保畅”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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